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3章 .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 > 题目预览
大类 二级建造师
小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章节 第3章 .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
题目 #1358062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3章 .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
关于建筑工程中止和恢复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是。
《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026版P88;2027版P)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