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3章 .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 > 题目预览
某工程按国务院规定于2008年6月1日办理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由于周边关系协调问题一直没有开工,同年12月7日准备开工时,建设单位应当。
"《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026版P88;2027版P)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