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 题目预览
(2009年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联合体。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既可以是相同专业的单位,也可以是不同专业的单位,而且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仍然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需要企业合并,因此B、D选项错误; 各方应在中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C选项错误。(2026版P98;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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