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利息应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以下时间作为应付款时间。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答案选ABC(2026版P128;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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