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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的物孳息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标的物孳息的归属遵循交付原则。标的物…
题目 #1359333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5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关于标的物孳息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遵循交付原则。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6版P136;2027版P)
- A.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 B. 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 C.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一律遵循交付原则,不考虑当事人约定
- D. 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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