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6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题目预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符合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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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A证) 项目负责人(B证)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A错误)。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C错误)的80% 对于有分公司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D错误),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 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2025版P165,【】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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