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9章 劳动合同制度 > 题目预览
大学毕业生小张、小李于2009年7月1日应聘到东方建筑公司参加工作,在与小张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期限为2年;而与小李没有约定劳动期限,只约定试用期6个月。对此,依据《劳动合同法》,小张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可见,根据题意,选项B正确(2026版P258;2027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