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0章 民事诉讼制度 > 题目预览
按照合同的约定,2010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10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10年12月1日,承包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0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则。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本题没有中止的情况,因为诉讼时效的中止要发生在最后的半年 "(2026版P302;2027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