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第10章 民事诉讼制度 > 题目预览
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2012年7月10日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然而一直没有支付。2014年6月10日施工单位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该诉讼行为导致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2026版P302;2027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