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第6章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调查处理 > 题目预览
对事故发生单位处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80%的罚款的行为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事故等级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①谎报 或者瞒报事故的;②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③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 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④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⑤在事故 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具体罚款额度如下: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C选项是这个这个原因,事故类别不同)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罚款: ① 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 瞒报、谎报、迟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 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2026版P288;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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