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4章 工业机电工程安装技术 > 题目预览
下列资料中,属于砌筑工序交接证明书必须具备的有。
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 2)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 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验收合格的证明。 4)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 5)可动炉子或炉子的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 6)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的证明。 7)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2026版P177;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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