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4章 机电工程施工资源与协调管理 > 题目预览
总包与无合同洽谈单位协调,宜邀请参加。
2.与施工单位有洽谈协商记录的单位的协调2)协调要点(3)虽然这些单位与施工单位间无合同契约关系,但通常与发包单位或业主间有永久性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合同关系,所以总承包单位与其协调时应尽量邀请发包单位或业主参加,可以获得工程施工需要的较佳的协调效果(B正确)。工程设计单位、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属于与施工单位有洽谈协商记录的协调单位(A错误、D错误,两类单位均不符合参与该协调的要求);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属于政府相关协调部门(C错误,不符合参与该协调的要求)。(2026版P349;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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