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8章 施工进度管理 > 题目预览
1.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涉及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程7.90~8.07m。该河道疏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含7个分部工程(河道疏浚水下方为5个分部工程,排泥场围堰和退水口各1个分部工程)。其中排泥场围堰按3级提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该工程于2012年10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底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问题: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指出事件1中不妥之处;说明主体工程开工的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有视频解析】
关于主体工程开工的规定(选择+案例) 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2026版P311;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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