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通用建筑防火 > 题目预览
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本题考查的是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①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③除轨道交通工程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设置消防电梯。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①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②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C之所以不选择,是因为C符合这一条,所以可不设置消防电梯,故不选择)。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