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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贯通巷道方法进行采矿作业,按照《煤矿安…

题目 #1395868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法规 · 第4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煤矿企业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贯通巷道方法进行采矿作业,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的处罚有。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煤矿企业超越依法确定的开采范围采矿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A正确)没收违法所得; (B正确)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正确,15万元属于10万元以上区间,2倍为30万元、5倍为75万元,符合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正确) (E错误,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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