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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发包人与乙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并由丙公司为甲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担…

题目 #1436983 · 各地安全员 · 福建省融旗建设 · 第5章 合同法律制度

甲发包人与乙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并由丙公司为甲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现甲到期未能支付工程款,则下列关于该工程款清偿的说法,正确的是。【2007】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025版P150;【】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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