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各地安全员 > 福建省融旗建设 > 第17章 工程计量与支付 > 题目预览
某施工项目因8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停工10天,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发生费用2万元,承包人施工机具损坏10万元,已经建成的永久工程损坏损失 20万元,之后应发包人要求修复被暴雨冲毁的道路花费 2.5万元,修复道路时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费用1万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上事件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中,承包人应承担万元。【2020真题】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1=11 万元。(2025版P289;【】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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