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7章 施工文档管理及项目管理新发展 > 题目预览
监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对象是。
(2)工程资料移交相关规定: ① 建设单位资料应由建设单位责任部门向档案室移交。 ②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 ③ 单位工程资料应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 ④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单位工程资料应由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 ⑤ 一个单位工程由多个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资料应由负责工程资料汇总的单位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2025版P422;【】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