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章 工程测量与地质 > 题目预览
下列关于立井施工测量要求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
2)立井施工测量要求 (1)圆形井筒施工,应以悬挂在井筒中心的垂线作为掘砌的依据。为检查井壁竖直程度以及为控制预留梁窝位置时,还需悬挂边垂线(A正确)。悬挂垂线点固定后,应在井筒掘砌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每段砌壁施工前亦应检查一次。悬挂垂线点的位置偏差超过5mm时,应立即更正。井筒砌壁时,至少每隔15m要用中心垂线检查一次边垂线或井壁的竖直程度。 (2)在煤矿井筒施工中采用激光投点仪指示立井井筒掘砌方向时,应经常对仪器进行检查,并每隔100m用悬挂垂线等方法对光束进行一次检查和校正(B正确)。在有色金属矿山井筒施工中,采用激光指向时,每掘进20~30m应采用井筒中心线校核,其偏差不得大于15mm,井壁砌筑时则应每隔10~20m进行校核,偏差不得大于5mm(C正确)。 (3)井筒掘进到井底车场、装载硐室或其他连接硐室水平时,应重新测量井深,并做好各连接硐室的测量定位、定向工作;马头门和装载硐室上方至少设立两个高程点(E错误),以控制井巷、硐室的高程。可通过边垂线或井筒内设立的高程点等方法确定每层梁窝的竖直位置。 (6)井筒掘砌完毕后,须测量全井筒的井壁竖直程度。测量应按要求布放垂线,沿每层梁窝或每隔5~10m(D错误)测量一次,精确测定垂线与井口十字中线的相互位置关系。根据井壁竖直程度的资料,绘制井壁竖直程度断面图,并附井筒水平截面图。(2026版P6;2027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