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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的情形,不属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题目 #1456214 · 二级建造师 · 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6章 相关法规

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的情形,不属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 (2)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 (3)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4)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2026版P123;2027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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