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工程目标控制 > 第2章 混凝土工程 > 题目预览
下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019年修正)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 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 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 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 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2025版P13 ,【】2026《质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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