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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2】 某企业玻璃器皿制造分为烧制玻璃溶液、吹制成型和退火处理三道主要工序。烧制玻璃溶液的主要装置是玻璃溶化池炉。烧制时,从炉顶部侧面人工加入石英砂(二氧化硅)、纯碱(氢氧化钠)、三氧化二砷等原料,用重油和煤气作燃料烧至1300—1700℃,从炉底侧面排出玻璃溶液。
玻璃器皿的生产车间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顶是水泥预制板。厂房内有46t玻璃溶化池炉1座,炉高6m,炉顶距厂房钢制房梁1.7 m,炉底高出地面1.5 m。距炉出料口3m处是玻璃器皿自动吹制成型机和退火炉。煤气调压站距厂房直线距离15m,重油储罐距厂房直线距离5m。厂房内有职工20多人同时在机台进行操作。
由于溶化池炉超期服役,造成炉顶内拱形耐火砖塌陷洞穿,烈焰冲出炉顶近1m,炉两侧的耐火砖也已软化变形,随时有发生溃炉的可能。2008年6月11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该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当即向企业发出停炉、停产的指令。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以上案例,指出《安全生产法》中赋予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2.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的规定,分析该车间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的规定,指出该车间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并说明依据。
4.针对该企业现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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