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中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知识 > 历年真题(按章节归类2026) > 题目预览
根据《公司法》,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2024年真题】
1、忠实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④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⑤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⑥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对易产生利益冲突而违反忠实义务的3种行为进行了特别规定。 第一,自我交易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上述规定。 第二,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第三,禁止竞业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董事会对涉及上述3类行为的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包括违法从事自我交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或与公司竞业的行为,其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025版P351;2026P)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