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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优先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2024年真题】
选项AB正确;同一不动产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受偿。这个说法是正确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一不动产上设立的抵押权,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优先于其他抵押权受偿的权利 选项C正确;债务人破产或被强制执行时,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上存在着担保物权,则该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担保物权人可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 选项D错误;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选项E错误;“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2025版P303;202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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