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中级经济师 >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第4章 工程估价及合同价款管理 > 题目预览
该工程合同总价中增值税金额为万元。
投标人应将完成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汇总,将其合计金额作为计算基础,乘以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税率确定增值税报价。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为含增值税价格,工程量清单的增值税中不再计取其相应税金。 该工程合同总价中增值税金额=(2000+400+200-100)×9%+8.26=23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