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中级经济师 >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第6章 工程招标投标 > 题目预览
在评标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的情形包括。
(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除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外,应作废标处理。(2025版P160;202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