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 > 第1章 水利工程招标及投标 > 题目预览

判断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案例题1】【背景】某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长约33.6km,沿途采用管道…

题目 #1472761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 · 第1章 水利工程招标及投标

【案例题1】
【背景】
某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长约33.6km,沿途采用管道、箱涵、隧道供水,中间设5座加压泵站,管道段设多座排水阀门井和排气阀门井,引水工程批复设计概算1.23亿元,是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A、B、C、D、E、F、G参与投标。
事件1:投标人A在“近三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附件中附列了部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发现有大量B公司的业绩资料。经核实,投标人A占B公司股份的51%。
事件2: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资料附列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这些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关系并不在投标人C处。
事件3:投标人D和E的投标书中发现多份资质证书和证件互相混装。
事件4:投标人F和G的投标保证金均由F账户转出。
【问题】
问题1:事件1中投标人A、B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问题2:事件2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问题3:事件3中投标人D、E的行为是否能够否决其投标?请说明理由。
问题4:事件4中投标人F、G的投标能否作否决投标处理?请说明理由。


问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案例中投标人A占投标人B公司股份的51%,是存在控股关系。 问题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二章3.5.6:“‘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问题3: 主要考核投标人相互串标方面的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问题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本题为非选项题,仅展示题干。作答请前往新站(本页不提供答案与解析)。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