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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1】 某引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发包人按照《…

题目 #1472860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 · 第4章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案例题1】 某引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发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选择了承包人,发包人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定为18个月。
事件I: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2019年12月,发包人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发包人暗示承包人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
事件2: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
事件3:承包人A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将绿化工程分包给了具有资质的D公司,由于D公司现阶段施工人员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公司。
事件4:2019年10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承包人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
问题1.请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2.请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3.请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4.请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5.请指出事件5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1:主要考核发包人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责任方面的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法人不得迫使市场主体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 问题2:主要考核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方面的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该泵站工程所用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都不是专用设备。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不应因保证质量而指定生产厂家,所有供应设备的厂家都必须保证质量要求。 问题3:主要考核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工程违法分包方面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质量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事件3中承包人A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将绿化工程分包给了具有资质的D公司承包人分包的内容不是主体工程,故该绿化工程分包是合法的;而由于D公司人员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公司,是分包后再次分包,是违法分包。 问题4:主要考核监理人的质量责任和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方面的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是不会签认的,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施工。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单元工程(工序)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通过的,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程(工序)施工。”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第4.3.3条规定:“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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