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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工程办理工程款结算时,不得作为延期结算理由的是。《关于落实建设单…

题目 #1473630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第7章 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政府投资工程办理工程款结算时,不得作为延期结算理由的是。


《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中提出:“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合同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等内容。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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