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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跟随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赵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
题目 #217160 ·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赵某跟随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赵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此案原则上应由()管辖。
2023版教材P316页,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就医除外)。
- A. 中级人民法院
- B. 赵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 C. 周某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 D. 周某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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