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公共基础 > 第七章 检验检测机构运行管理 > 第一节 管理体系文件编写要点 > 题目预览
【教材P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十二条。(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作出规定,包括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 【条文释义】1.记录分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两类:(1)质量记录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活动中的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评审、分包控制、采购、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投诉。(2)技术记录指进行检验检测活动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检验检测、环境条件控制、人员、方法、设备管理、样品和质量监控等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的副本。选项C、D属于技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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