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公共基础 > 第六章 实验室及检验机构认可管理 > 第二节 实验室认可基础知识介绍 > 题目预览
【教材P174】《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结果确认指南》(RB/T039-2020)5.1校准/检定证书的确认。检测实验室应对校准/检定机构提供的校准/检定的报告或证书进行计量溯源确认,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校准/检定机构资格:①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地方县级以上计量所或政府授权的计量站等)出具的证书上有授权证号;②政府授权的或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或出具的校准证书上应有认可标识。 (2)校准/检定机构的测量能力:①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鉴定证书;②应在政府授权或认可范围内出具校准报告或证书,且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③测量结果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基准。 (3)满足检测机构要求:①校准/检定参数应与实验室计划校准/检定参数一致;②应满足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③若检测方法未定,可参照仪器说明书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4)校准结果或检定结论的确认:①应确认校准结果、检定结论描述是否适当;实施检定的设备应出具检定证书,实施校准的设备应出具校准证书,需要进行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不应出具校准证书。②检定/校准结果:出具的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校准规范声明。“检定证书”通常包含溯源性信息,如果未包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信息,检测实验室应索取或评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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