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公共基础 > 第七章 检验检测机构运行管理 > 第五节 机构印章分类与使用 > 题目预览
【教材P198】(1)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专用章、资质认定标志二者缺一不可。(2)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3)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管理,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用章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章记录资料要存档备查。(4)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你验金。人批准。(5)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变更,也须经过本单位法人或干育深法人授权人批准。(6)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含下列内容:本单位名称、“检验检检验检测专川章测专用章”字样、五星标识。专用章形状通常为圆形,参考式样见教材插图5-5。图55检验检测专用(7)丢失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单位要及时声明作废。专用标识章为长方形,长为27mm,宽为16mum。上半部分为标识,下半部分为等级证书编号,字体为隶书,字号为小四,颜色为蝴蝶蓝。样式见教材插图5-6,其中等级证书编号为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编号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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