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公共基础 > 第三章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 > 第十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管理 > 题目预览
【教材P115】(四)溯源方式。 公路专用试验检测设备近600余种,根据溯源方式将其分为通用类、专用类和工具类三类,按照行业习惯,分类一般用I类、Ⅱ类和Ⅲ类表示。按照量值溯源适用的技术文件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溯源: 1.具有公开发布的国家或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的仪器设备,在“依据标准”中标明具体文件。建议试验检测机构将此类仪器设备送至交通行业国家或地方专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根据“依据标准"和“检验参数”所示内容进行检定/校准。共计97种,其管理类别用“Ⅱ-1”表示。 2.无公开发布的国家或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的仪器设备,在"依据标准"中为空白栏。这类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目前尚没有可直接依据的公开发布的技术文件,在行业检测中对结果影响重大,需要编制国家或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检测机构可将设备送至有技术能力的计量机构,按检测标准/规范要求,对影响检测的主要参数进行检定/校准。共计128种,其管理类别用“Ⅱ-2”表示,待国家或行业公开发布有直接依据的技术文件后,按照“Ⅱ-1”类别进行管理。 3.对于I类264种通用类设备和Ⅲ类85种工具类设备,暂未列入《服务手册》,建议试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公开发布的技术规范开展检验,由社会公用计量技术机构负责溯源,或由使用单位自行开展检验工作,均应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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