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交通工程 > 收费设施 > 第2节收费设施车道设备产品 > 题目预览

单选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低速动态称重系统的速度为()。 规定高速称重系统与低速称重系统的分界车速…

题目 #347023 · 试验检测师(含助理) · 交通工程 · 第2节收费设施车道设备产品

低速动态称重系统的速度为()。 规定高速称重系统与低速称重系统的分界车速16km/h(10mph),规定用于执法目的高速称重系统(Ⅲ类)总重误差为6%,用用执法目的低速称重系统(Ⅳ类)总重误差为1100kg(按最小秤重4%计算)。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

同章相关题目

相关课程

相关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