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
题目 #445519 · 监理工程师 · 土木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 土木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 示,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如表6 -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问题】2.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工方案以 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 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本题为非选项题,仅展示题干。作答请前往新站(本页不提供答案与解析)。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