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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原定2018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8年…
题目 #464085 ·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某工程原定2018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8年10月20日竣工。而且因2018年10月起的法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则该工程的合同价款应()。
2023版投资P164页,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价款调整(法律法规变化)。根据“计价规范”及“不利于承包人”原则,发生法律法规变化时,以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 A. 调增60万元
- B. 调增90万元
- C. 调增120万元
- D. 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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