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31.某公司新招录甲、乙、丙、丁四名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该公司…
题目 #505431 · 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1.某公司新招录甲、乙、丙、丁四名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该公司与新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选项错误: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B选项正确: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C错误: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D选项错误: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A. 因甲为财务主管,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暂扣其身份证
- B. 因乙现场入职,在入职之日起第20天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 C. 与丙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约定其试用期为70天
- D. 因丁为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约定其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3年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