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基本理论与法规 > 第2章 工程监理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 > 题目预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2) 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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