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第18章 工程总承包计价原理 > 题目预览
以下关于工程总承包合同模式下索赔的规定,正确的是。
(1)承包人索赔程序的部分细节更明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仅规定了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 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文件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但未明确规定未按 期答复的处理方式。《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则明确规定,监 理人在42天(A错误)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其认可索赔。 (2)发包人索赔的时效要求更严格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仅规定,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 通知承包人,未明确列出发包人索赔的时效要求。《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年版)则明确了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C错误)天内向承包人 发出索赔通知,未在28内发出索赔通知的,发包人丧失要求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 陷责任期的权利。 (1)索赔范围扩大: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仅为发包人的可索赔事项,承包人 无此项索赔内容;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将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也作为了承包人可 索赔的事项之一(B表述正确),规定发承包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均有权为追加/减少付款、延长缺陷责 任期和(或)延长工期向对方提出索赔。 (2)对于由发包人负责的其他原因导致的索赔,承包人一般能索赔工期和费用,但不能得到利润的补偿,例如审批延迟等;D错(2025版P336;【】2026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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