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16章 施工成本管理 > 题目预览
工程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重新计算应包括
3.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应对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的措施项目费用和总承包服务费重新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总承包服务费应计算完成所有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A、B、C正确)。施工过程结算中列支的总承包服务费不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D错误)。(2026版P345;2027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