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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的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包括。
3.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t级和内河5000t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m的防波堤、5万t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t级以下船闸和300t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t级和内河1000t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m'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m'或内河12万m2以下堆场工程、1200m 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m'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2025版P276;【】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