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一级建造师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 > 第5章 .1 施工技术管理 > 题目预览
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
一、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3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t级和内河5000t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m的防波堤、5万t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t级以下船闸和300t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t级和内河1000t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m'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m'或内河12万m2以下堆场工程、1200m 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m'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4.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t级和内河3000t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m 的防波堤、1万t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300t级以下船闸和50t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2万t级和内河500t级以下航道工程、300万m2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12万m'或内河7万m2以下港区堆场工程、800m 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m'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简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2025版P276;【】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