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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
1.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t级及内河5000t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m的防波堤、5万t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m 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t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m的防波堤、1万t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800m 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等工程。(2025版P276;【】2026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