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中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知识 > 第六部分 法律 > 题目预览

单选题 预览(无答案·无解析) 大类 小类 章节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权限属于公司的。1.股东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题目 #1466901 · 中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知识 · 第六部分 法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权限属于公司的。


1.股东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①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②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③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⑤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⑥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⑦对公 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⑧修改公司章程;⑨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此外,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2025版P340;2026P)

本页仅供搜索引擎预览:不展示正确答案、不展示解析。在线答题请使用新站。
去新站答题(需登录/激活)

进入新站题库首页

同章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