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类专题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 > 第3章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 题目预览
【案例题17】
某河道治理工程,以水下疏浚为主,两岸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险工处理、护岸加固等。施工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某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对照资格审查自审表列出了需准备的营业执照等证书。经过评标,该施工单位中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禁采石料,设计单位将抛石护岸变更为生态护岸。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推荐,将生态护岸分包给专业生产厂商施工。为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汛前护砌高程,该分包人在砌块未达到龄期前即将其运至现场施工,导致汛后部分护岸损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应直接向分包人提出索赔。
【问题】:
施工单位在分包管理方面主要应履行哪些职责?对于发包人提出的索赔,承包人的意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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