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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认为发生了应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可签发暂停施工指示,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的暂停施工情形包括。
监理机构认为发生了应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可签发暂停施工指示,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的暂停施工情形: a. 发包人要求暂停施工。 b. 承包人未经许可即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时,改正这一行为所需要的局部停工。 c. 承包人未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时,改正这一行为所需要的局部停工。 d. 承包人拒绝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可能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改正这一行为所需要的局部停工。 e. 承包人未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或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作业要求,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改正这些行为所需要的局部停工。 f. 发现承包人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不合格,或发现工程设备不合格,或发现影响后续施工的不合格单元工程(工序),处理这些问题所需要的局部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