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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1】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与路桥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总监理…

题目 #1279442 · 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监理基本理论、法规、监理规范与合同管理类案例

【案例题1】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与路桥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了监理人员在进驻施工现场前熟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开工后,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由于强夯工程量无法在合同中准确确定,因此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计量。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制订的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要点如下:
(1)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合格证书后,再提出计量申请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计量申请报告后7天内核实已完成的工程数量,并在计量前24h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专人参加计量工作,如果施工单位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自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计量工作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
(3)施工单位凭质量合格证书和计量证书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
(4)监理工程师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支付款额,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付款证明材料。
(5)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取得的质量证书和计量证书以及付款证明材料,对工程价款 进行支付与结算。
同时,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事件2:施工到沥青路面时,因2合同段运输路面材料的道路被当地村民挖断,为了工期 不延误,材料只能从1合同段快完工的一段路上运进2合同段。为此,建设单位召集两个合同段相关人员开会,要求1合同段调整施工安排,于8月30日前完成该段施工。9月1日起,2合同段从该路段运进材料。1合同段至9月20日才完成该路段施工,致使2合同段工期延误,1合同段的该路段在交工后缺陷期未满已发生破坏。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熟悉的主要资料有哪些?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到工程开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3.事件1中: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施工单位在取得在场
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实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将扩大范围内的工程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提出额外计量要求,但遭到拒绝。请回答监理工程师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请回答本合同中变更部分的合同单价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事件2中:
(1)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2合同段工期延误由谁负责,2合同段是否可以获得延期或索赔?为什么?
(3)1合同段中的该段路被损坏应由谁负责,由谁维修?


第1问: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规定,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技术标准、合同文件、监理计划和工程设计文件等。当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差错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2问:本条主要考核的是监理单位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公路工程施工 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规定,如上述答案所述。 第3问: (1)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强夯应依据图纸所示位置和处理面积,按图示路堤底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施工单位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实范围适当扩大,是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2)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4款 “变更的估价原则”的规定,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所 述答案规定。 第4问: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1 款(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都属于变更的内容,故建设单位不应直接要求施工单位变更,应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才行。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通用合同条款第7.1款规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工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村民断路,是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通用合同条款第12.5款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承包人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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